清明時節 追思先人先烈
文/陳巍杉 圖/聯合知識庫
清明是傳統曆法中二十四節氣的第五個節氣,時間大約是陽曆的四月,《歲時百問》中說:「萬物生長此時,皆清潔而明淨,故謂之清明。」在民俗上,清明是追念先人、掃墓祭祖的節日。
清明掃墓 慎終追遠
王必昌《重修臺灣縣志》記載:「三月三日,採鼠麴草合米粉為粿,以祀其先,謂之三月節。清明十日前後,各家祀祖掃墳,邀親友同往,輿步壺漿,絡繹郊原。祭畢,藉草啣悲,薄暮乃歸。」說明古人不限定在清明節掃墓,目前臺灣各地民眾亦是如此,依據不同的祖籍與族群,影響民眾掃墓時間,福建移民中的漳州人多在農曆三月三日(俗稱三日節或三月節),而泉州人在清明節。關於此事有一種說法,指早期漳泉兩方常起衝突,某年清明,官府出面調停,協議區隔掃墓時間;至於客家人,是從正月十六到清明節前皆可掃墓,可能由於早期客家移民多出外謀生,拉長時間以便交通往返。臺灣民眾目前多自行調整掃墓時間。
掃墓時除了先後祭拜后土(土地神、土地公)、祖先等儀式,也須清理墳墓環境,割除雜亂草木,也可能需要修補墓地的梁柱、墓碑裂縫、補漆墓碑字跡等。完成後,接著進行「掛紙」,即是將紙錢壓在墳墓四周。此習俗的由來,有漢高祖劉邦、唐高祖李淵等幾種說法,架構皆為故事主角找不到親人墓地,便撕碎紙錢迎風遍撒墓區,因紙錢停在某墳上吹不走,使他們終於尋獲,演變至今,民眾掃墓常以掛紙象徵此墓有子孫祭掃。
「掛紙」是將墓紙以單數三張、五張用小石頭壓上,對客家人而言,是替祖先蓋新的屋瓦。今日較常使用的墓紙有兩種款式。一種是紅、綠、黃、白、靛等色的「五色紙」,為泉州人士所慣用。另為純黃色的「黃古錢」,為漳州人、客家人、潮汕人及其他民系所慣用。
如果沒有墓紙,可用金白錢替代。另外早期客家人掃墓,會以滴有雞血的黃古紙壓在墳頭,並在週遭擺上十幾張刈金或銀紙,有趨吉避凶之意。至於已經有其他親人先掃過了墓,可再度清掃、除草,但不可以再壓上墓紙。
若要細分,掃墓是指舊墓,準備線香、蠟燭、紙錢、燒酒、鮮花等,較為簡約,隨家人心意而定。至於新墳(新亡,或撿骨後未滿三年者,現在也有人以一年計)則稱為「培墓」,設置牲禮、粿餅等供品。培墓是比較隆重的祭儀,當家族成員榮登金榜、結婚、添丁等,有時也會舉行培墓。
培墓祭品繁多,通常包括牲醴(三牲或五牲,雞、豬、魚為三牲,加上鴨蛋、魷魚為五牲)、碗裝十二種菜肴、白煮蛋、粿糕等;另也有準備紙錢、香燭、鞭炮等。祭拜完畢將蛋殼撒在墓碑上或者墓丘之上,象徵脫殼重生、生生不息,或者擲蚌殼、蛤蜊殼,也有同樣意義。
寒食節民俗 源自春秋
清明節當天有些民眾不烹煮食物,只吃冷的潤餅、紅龜粿或草仔粿,這是源於寒食節的習俗。潤餅又稱春捲或薄餅捲,用春捲皮鋪上一層糖粉或花生粉後,加上各式各樣冷菜、肉捲,可直接食用,無須加熱或油炸手續。
遠在春秋戰國時代,就有在春季以「五辛盤」祭祀春神的禮俗,五辛盤通常包含大蔥、蒜、韭菜、香菜、苔類等,祭祀春神後食用,可能有開臟腑、去濕氣的保健效果。但因這些食材味道辛辣,單吃難以入口,於是後來可能逐漸發展以麵餅包裹食材來食用,也成為潤餅、春捲的前身。潤餅典故當中亦有與韓信行軍食用相關者;另外自東晉開始數度戰亂,使中原人士大舉南遷避難,以及明末大疫,民眾流離失所等,都有助潤餅這種方便的飲食文化發展,以致今日臺閩一帶普遍吃潤餅,保有古代春捲之俗。潤餅也流行於印尼、菲律賓等東南亞地區,現在市面上常見的越南春捲,與潤餅類似。
粿類也是清明常見食品。早年有揖墓粿(「揖」是閩南語「猜」之意),大家族培墓,會準備許多供品,例如紅龜粿或草仔粿等墓粿。祭祖完畢就召集附近的牧童、小孩,出謎語要其回答或猜拳,如牧童獲勝,即可得到一枚墓粿,輸了就得離開,此即揖墓粿。演變至後來,小孩們聽到炮聲即會圍攏過來,講些「祝尊府添丁大發財」之類的吉祥話,掃墓者就會贈予墓粿。在經濟並不富裕的時代,此習俗有布施貧童,為先人累積冥福之意,也希望墓園附近的孩童不要惡作劇破壞墓園。這種早期泉漳、臺灣盛行的風俗,因現代生活形態不同,已成絕響。
清明、寒食、上巳(農曆三月初三)時間非常靠近,慢慢演變成以清明為主。有關寒食的由來,大多為春秋時期晉國公子重耳為逃避驪姬之亂而流亡國外,饑饉非常之時,隨臣介之推從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塊肉,煮了一碗肉湯讓重耳充饑恢復精神。多年後重耳回國做了國君(史稱晉文公),重賞當初伴他流亡的功臣,但無意間忘了介之推。不邀功的介之推,帶著母親悄悄隱居綿山。晉文公後來經人提醒,非常後悔,便親自請介之推出山不成。
據說有人獻策從三面火燒綿山,逼出介之推,可惜大火燒遍綿山,依然不見介之推出山。火滅之後,人們才看見介之推和老母,已在一棵老柳樹下燒死了,母子皆亡。晉文公將一段燒焦的柳木,帶回宮中做成木屐;也為紀念他,下令將其忌日定為寒食節,不許民眾開火煮飯,只能吃冷食、涼拌食品。割股奉君的故事流傳久遠,後來成為寒食節最有名的故事。但後人考證,介之推割股的史實是否存在有爭議,寒食節禁火習俗的起源似與其無關。
春祭國殤 緬懷先烈
清明從節氣、民間習俗,成為現今的國定假日,經過數次演變。民國成立之後,為紀念共同始祖——黃帝,從民國二十四年開始,將清明節訂為「民族掃墓節」,明令為國定假日,但那時並不放假。民國六十一年,政府將「民族掃墓節」改訂為國定假日,放假一天。六十四年四月五日,先總統蔣公逝世,政府將其逝世紀念合併於此日舉行。故現在清明前後,除了民眾掃墓,中央及地方政府也於此時節舉行「春祭國殤」或追悼因公殞命將士的各式儀典,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也例行前往位於桃園市的「先總統蔣公陵寢」和「蔣故總統經國先生陵寢」謁陵,緬懷先人、先烈,並分區舉辦春季祭悼在臺亡故榮民典禮。
古來,清明節不只是掃墓祭祖和寒食節而已,還有很多活動,如插柳戴柳、春遊踏青、植樹、採花、蹴鞠、放風箏、盪鞦韆、拔河、鬥雞、贈畫蛋等。現代,民眾返鄉掃墓之餘,常安排闔家出遊,既親近大自然,也放鬆身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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